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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行政行为相对人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须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利害关系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已经或者必将产生实际影响,这种影响既包括有利影响,也包括不利影响。换言之,一个案件是否应当受理,主要看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中是否有诉讼利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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