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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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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8-31
浏览:526
- 有效期:2031-08-28
- 品牌:暂无
- 货品起订:不限
- 发货期限:卖家承诺48小时发货
商品详情
产品编号及名称 | AH010103-AH010104代理记账 |
产品简介 | 代理记账: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我公司完成。 |
适用对象 | 个体户和企业户 |
所需材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
3 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
4 个人所得税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密码 | |
5 科目余额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和总账明细账 | |
6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里工资申报信息电子档 | |
办理流程 | 1 新企业注册公司税务备案之后把资料给主办会计 |
2 老企业由外勤会计交接账务资料给主办会计 | |
涉及部门 | 工商、税务、社保和银行等 |
办理周期 | 1 新企业交接后1个工作日建立账套 |
2 老企业交接后3个工作日建立账套 | |
办结证明 | 1 科目余额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和总账明细账 |
问题解答 | 问题1:请问你们公司代理记账提供哪些服务? 答:①税控盘托管在我们公司,每月负责上报汇总清卡以及发票开具 ②每月税务申报工作(增值税,附加税,个税,工会经费,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③每月账务处理,发票单据审核,编制与装订凭证 ④编制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等 ⑤账务整理、审查与资料保管 ⑥工商年检和税务汇算清缴 ⑦客户问题咨询解答以及最新财税知识通知与解读 ⑧针对一般纳税人,会做进项发票勾选认证工作 |
问题2:请问在你们公司代理记账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每月底28-30号联系客户要账务资料,了解客户本月开票情况,确认客户开票总金额多少,是否有代开专票,是否超过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并提醒客户准备成本费用票; ②月初给客户发送税控盘上报汇总清卡操作流程和提醒短信,并提醒客户寄送做账所需资料; ③每月前15天(具体以税期截止日期为准)为客户记账报税,对于需要交纳税款的,会截图通知客户准备好税款,待确定准予扣款后扣款,并将扣款信息截图发送给客户; ④税期结束前两天,反馈申报信息以及扣款信息。季度申报时通知客户税控盘清卡; ⑤税期结束后,主办会计反馈账面利润情况,提醒客户准备充足的成本费用票; ⑥税期结束后,会计助理进行账务审核、凭证打印与装订等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⑦针对一般纳税人,每月25号开始提醒客户提供进项发票。 | |
问题3:请问我公司一直没有经营,税务一直零申报会有风险吗? 答:零申报的企业虽然说暂时没有税务逾期的风险,但是一年超过6个月零申报或者连续3个月零申报会增加税务稽查风险。另外现在不经营,但是可以先做费用,后期企业正常经营的时候,前面做的费用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的,免得正常经营的时候成本费用发票不足缴纳很多税款。 | |
问题4:请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既可以开专票又可以开普票,增值税怎么缴纳? 答:既开专票又开普票,两者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则普票部分免征增值税,专票部分照常全额缴纳3%的增值税;若两者不含税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则普票和专票都全额缴纳3%的增值税。 | |
问题5:请问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2019年1月1月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下: (1) 子女教育:每个孩子可扣除1000元/月,12000元/年。 (2)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减免400元/月,扣减4800元/年;继续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资格扣除3600元/年。 (3) 大病医疗:个人支付1.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每年可扣减金额不超过660万元。 (4) 住房贷款利息:首期住房贷款利息可按月扣税1000元,每年扣税12000元。() (5) 住房租金:劳动所在城市没有房地产,可以实行房屋租金扣除。不同城市扣除标准也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为800元/月、1000元/月和1500元/月。(合肥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 (6) 赡养老人(年龄需要在60周岁及以上)。 ① 独生子女能够减免2000元/月,24000元/年。 ② 非独生子女可扣除每月2000/X和2000元/X/年,x代表兄弟姐妹的数量。 | |
问题6:请问员工出差的车票能够抵扣增值税吗? 答:(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前提是根本公司建立了合法的用工关系的雇员才可以抵扣,否则不可以抵扣。 | |
问题7:请问员工出差餐饮和娱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员工福利或者集体福利相关的费用取得的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 | |
问题8:请问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加计抵减政策: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公告中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⑴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⑵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⑶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其中,1.文化艺术业;2.体育业;3.教育;4.卫生;5.旅游业;6.娱乐业;7.餐饮业;8.住宿业;9.居民服务业;10.其他生活服务业,享受“加计抵减15%政策”。 | |
问题9:请问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
注意事项 |